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64 |
国药准字H1097001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25g,咖啡因3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3mg。 |
萘磺酸右丙氧芬,阿司匹林。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少数病例出现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便泌、肝功能异常。亦可见头痛、头晕、嗜睡、无力、皮疹、欣快感、幻觉、烦躁不安、视力障碍。长期应用可有肾损害、亚急性疼痛性肌痛,并有可能导致依赖性的可能。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萘磺酸右丙氧芬、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 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 运动员慎用。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2有自杀倾向者不能使用。
3正在服用抗抑郁药、镇静药、肌肉松弛剂及其它中枢神经抑制药者慎用。
4服用期间禁饮酒。
5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以免导致药物依赖性。
6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老年患者剂量应酌量减。
7消化道溃疡患者以及凝血异常的患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一日剂量不能超过6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