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49 |
国药准字H4102523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2ml(1支);或遵医嘱。在监护情况下极量为一日6ml(3支)。2岁以下:一次0.5~1ml(1/4~1/2支);2~5岁:一次1~2ml(1/2~1支);大于5岁:一次2ml(1支)。本品不宜连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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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O0毫克,人工牛黄1O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淀粉、糖粉、硬脂酸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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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氨基比林0.1g,安替比林40mg,巴比妥18mg。辅料为注射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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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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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大汗淋漓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抢救。
2.粒细胞缺乏,紫癜,有时急性起病。
3.皮疹、荨麻疹、表皮松解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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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4.1岁以下儿童禁用。 |
1.对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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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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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肌内注射前应向病人询问是否有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过敏性体质者亦应慎用。
2.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3.长期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损坏等严重中毒反应。
4.呼吸系统有严重疾病及呼吸困难者慎用本品。
5.体弱者慎用。
6.本品仅对症治疗,在解除高热症状后对因治疗,在应用本品无明显效果时应改用其他方法治疗,避免盲目大量应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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