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氢氧化铝凝胶 |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
生产厂家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4%(g/ml) | |
剂型 | 凝胶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28 | 国药准字H2014308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8毫升,一日3次。餐前1小时服用。 | 十二指肠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 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6~8周。 但用做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
化学成分 | 氢氧化铝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不良反应 | 1.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肝脏: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3.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4.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6.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禁忌症 | 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 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4.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5.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其它对大白鼠经口给药52周的实验,50mg/kg/日组(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发现1例有良性精巢间细胞瘤。于大白鼠经口给药24个月的实验,15mg及50mg/kg/日组中,精巢间细胞瘤发生率会增加,在50mg/kg/日组中发现1例雌大白鼠有胃部类癌(carcinoid)出现。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