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
生产厂家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
规格 | 10毫升/支 | |
剂型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65 |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
化学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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