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30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一天2次;用前先用温水将面部洗净。[规格]每瓶装20克(每1克含甲硝唑30毫克)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大风子、蛇床子、百部、仙鹤草、白芷、甲硝唑、十八醇、液体石腊、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香精。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用药时出现轻度潮红、灼热感,属治疗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使用;严重者可请医生处置。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面部湿疹或过敏性皮炎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忌以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6.本品含甲硝唑。7.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8.用药部位如出现灼热,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