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开塞露 | 聚乙二醇4000散 |
生产厂家 | 安徽示康药业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规格 | 每支20毫升,含主要成份山梨醇42.7%-47.3%(重量/重量) | 10克/袋 |
剂型 | 溶液剂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635 | 注册证号H20130145 |
用法用量 | 将容器顶端刺破或剪开(或将容器盖打开),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1支,儿童一次0.5支。 | 适用于成人和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顿服。每袋内容物溶于一杯水中后服用。 服用福松®后24-48小时显效。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支含山梨醇42.7%-47.3%。辅料为:硫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辅料为山梨糖醇。 |
不良反应 | 外用无不良反应。 | 1.可能出现腹泻,停药后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随后可减少剂量继续治疗。 2.对肠功能紊乱患者,有可能出现腹痛。 3.据报道偶有腹胀和恶心。 4.罕有过敏性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和水肿。特例报导有过敏性休克。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以下情况禁用: 1.小肠或结肠疾病患者禁用,如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肠梗阻、肠穿孔、胃潴留、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肠炎、中毒性巨结肠或肠扭转患者。 2.未诊断明确的腹痛症状。 3.已知对聚乙二醇或本品的其他成份过敏。 4.因本品含有山梨糖醇,果糖不耐受患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刺破或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开始之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用药后如果症状持续,应考虑潜在原因。 2.偶尔便秘可能与近期生活规律改变(如旅游)有关,本品可用作此症状的短期治疗。但任何近期出现的非生活方式改变引起的便秘,以及任何伴有疼痛、发热和腹胀的便秘需遵医嘱。 3.便秘的药物治疗需辅以生活习惯和饮食的调整:增加富含植物纤维的食物的摄取、增加饮水量、适当的体育锻炼、定时排便、去除心理压力和恢复排便反射的训练等。 4.本品可以用于精尿病或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 5.如需长期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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