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托恩 | 浦秀 |
生产厂家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60ml:1.2g | 5mg*60片 |
剂型 | 混悬液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51 | 国药准字H20030532 |
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2 1~12岁儿童患者:(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为每天服药1次,一次10mg(一次1片),早晨单独服用或与早餐同时服用。如体重减轻不明显,4周后剂量可增加至每天15mg(1片半),若患者无法耐受10mg(1片)/日剂量,可降至5mg(半片)/日。不推荐使用15 mg(1片半)/日以上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
不良反应 | 偶见轻度消化不良,皮疹、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1.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2.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 3. 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 4. 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
禁忌症 | 1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 对本药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 肠胃病患者慎用;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3 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4 对其它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本品有良好耐受性;5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6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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