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51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2 1~12岁儿童患者:(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轻度消化不良,皮疹、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 对本药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肠胃病患者慎用;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3 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4 对其它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本品有良好耐受性;5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6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