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清胃黄连丸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3g | |
剂型 | 丸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41 | 国药准字Z37021346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
不良反应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 医院 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 脾胃虚寒 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这不适用。 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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