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83 |
国药准字H2003003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3克;一日1~2次,可溶于水、牛奶或稀粥中服用。 |
本品取来即可用于管饲喂养。事前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脂肠或空肠上段部分。正常滴速是100-125ml/h(开始时滴速宜慢),能量密度是1.25Kcal/ml,非蛋白能量与氮的比值79:1,剂量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大约1500毫升)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的需求。对数日未进食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500-1000毫升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最好使用肠内输注泵以便控制输注速率。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操作过程须注意卫生,以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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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水,麦芽糊精,水解小麦蛋白(谷氨酰胺肽),酪蛋白,中链脂肪酸甘油三酯,膳食纤维,L-精氨酸,鱼油,大豆磷脂,植物油,各种矿物质和维生素(包括β-胡萝卜素)及微量元素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轻度恶心、呕吐及过敏反应。 |
本品为肠内营养治疗药物,对人体无严重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1未经肾功能替代治疗的肾功能衰竭;2完全性肠道梗阻;3存在肝性脑病风险的肝功能衰竭;4严重酸中毒;5因有引起肝昏迷的风险,本品禁用于有肝硬化的病人。 |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仅供经胃肠道给药,严禁经静脉使用;本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则保存在温度为0~4℃的冰箱内,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