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甲硝唑胶浆含漱液 | |
生产厂家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
规格 | 25ml:0.125g | |
剂型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809 | |
用法用量 | 将10滴原液滴于50ml温开水中,摇匀后含漱3~5分钟吐出,一日3次,连用7日。 对于冠周炎、单纯性牙周炎(牙周袋≥5mm)者,在含漱的同时,需用原液对龈袋盲 囊及牙周袋进行局部冲洗,每牙2ml,一日1次,连续冲洗3日。对于慢性牙龈炎、单纯 性牙周炎(牙周袋<5mm)者,仅含漱,不需冲洗。 | |
化学成分 | 甲硝唑 | |
不良反应 | 偶见味觉改变和口腔粘膜微刺痛、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可消失。 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头痛、眩晕、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 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尿液颜色发黑等其他反应。 |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口服,含漱时须稀释后使用。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3.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 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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