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63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嚼碎后服。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氢氧化铝0.245克、三硅酸镁0.105克、颠茄流浸膏0.0026毫升。辅料为:玉米淀粉、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聚山梨酯80、乙醇、薄荷脑。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1、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3、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妊娠期头三个月、肾功能不全者、长期便秘者慎用。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