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119 |
国药准字H4302055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8毫升,一日3次。餐前1小时服用。 |
[口服]每次1~2mg,1日3~4次,饭后及睡前服。维持量每次1mg,每日2次。1次极量为4mg,1日极量为12mg。麻醉前给药,静注或肌注0.2~0.4mg。 |
化学成分 |
氢氧化铝 |
格隆溴铵 |
不良反应 |
1.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4.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5.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良反应与阿托品相似。服药初期可出现口干(口苦)现象,在一二周内减轻或消失。 2.幽门梗阻、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病人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