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十一烯酸锌软膏 | 水杨酸 |
生产厂家 | 开封龙亭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尚不明确。 |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65 | 国药准字H11020498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水杨酸。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禁忌症 | 1、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 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 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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