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妇女痛经丸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50粒/袋 | 88毫升/瓶 |
剂型 | 丸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276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辅料为:蔗糖。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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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 :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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