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 |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15mg | 10ml:15mg |
剂型 | 溶液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22 | 国药准字H2005414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十二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十二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不良反应 | 1.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2.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1.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2.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症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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