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400 |
注册证号H2014045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本品不用于哮喘的初始治疗。本品应个体化用药,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节剂量,这在开始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如果某个患者所需剂量超出推荐剂量,则应增开适当剂量的β-受体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的处方。患者应由医师定期复查评价以确保其使用最佳的信必可都保剂量。剂量应逐渐减到能有效控制病人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若使用最小推荐量后仍然能很好地控制症状,下一步则需要考虑尝试单独使用吸入皮质激素。 推荐剂量 :成年人和青少年(12岁和12岁以上) :本品80微克/4.5微克/吸或160微克/4.5微克/吸:1-2吸/次,1日2次。在常规治疗中,当1日2次剂量可有效控制症状时,应逐渐减少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甚至1日1次给予。 低于12岁的儿童 :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完全确定。 特殊患者群 :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尚无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因为布地奈德和福莫特罗主要通过肝脏代谢清除,故严重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暴露量估计会增加。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地奈德、福莫特罗。 |
不良反应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因为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含有布地奈德和福莫特罗,这两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在使用信必可都保时也可出现。两药合并使用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未增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时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这些反应通常可在治疗的几天内减弱或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或吸入乳糖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
注意事项 |
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运动员慎用。2.在停用本品时需要逐渐减少剂量。不能突然停止使用。3.如果发现治疗无效,或所需剂量超出本晶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寻求医生帮助。4.突然或进行性的哮喘症状加重具有危及生命的可能性,患者需要紧急地医疗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需要增加皮质激素治疗,例如一个疗程的口服皮质激素,或在有感染时加用抗生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