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铋镁豆蔻片 | 希笛尼 |
生产厂家 | 吉林嘉美得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PVC/铝箔泡罩包装。10片/板X 2板/盒。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867 | 国药准字J20171020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成人(20岁以上):一次1mg(1片),一日3次,饭前15分钟服用。 超过推荐剂量不能提高疗效。 不建议儿童和青少年服用,因为在这两个年龄组中尚缺乏用药经验。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酒石酸西尼必利。 化学名称:4-氨基-N-[1-环己烯-1-亚甲基)4-哌啶基]-2-乙氧基-5-硝基苯甲酰胺酒石酸盐 分子式:C21H30N4O4•C4H6O6 分子量:552.58 |
不良反应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下表列出的不良反应数据来源于国外临床试验以及上市后的使用经验报告。按照通用的频率标准分级:十分常见(≥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 * 发生频率不确定(从已有的数据无法估计) **锥体外系反应可伴随面部,颈部和舌肌痉挛,停止治疗后上述症状即可消失。 根据中国人群临床试验研究结果,还可见如下不良反应: ST段下降和房性早搏(2.09%)、面色潮红(0.52%)、锥体外系反应(0.52%)、血白细胞减少(0.52%)、皮肤瘙痒(0.52%)。 |
禁忌症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孕妇禁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梗阻或穿孔病变的患者禁用酒石酸西尼必利,因为对于这些患者刺激性胃蠕动可能加重原有病情。 3、已确诊由于抗精神病药治疗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的患者禁用酒石酸西尼必利。 |
注意事项 |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不得再使用其它含铋制剂。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在老年患者中,长期使用本品治疗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虽然在体外研究中,使用远远高于临床治疗中血浆浓度的药物,提示本品可能导致心脏的复极化时间延长,但动物和人类的体内研究结果显示本品对心电图特别是QT间期没有影响。 3、对车辆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的影响 在采用酒石酸西尼必利治疗期间,应该避免从事需要高度警觉性的工作,例如驾驶机动车或者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器。 4、本品含有乳糖,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的患者,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不能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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