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304 |
国药准字H20093496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于患处。 |
将药膏涂于洗净的患处,并轻揉片刻,(不要擦于正常皮肤上)每日1~3次。用药后应以肥皂洗净双手。地蒽酚可与其它药物或疗法联合应用,如地蒽酚与UVB联合应用或与焦油浴和UVB联合应用。短程接触疗法与UVB联用可显著延缓复发并能减轻红斑刺激的症状。与焦油联合应用,比单用地蒽酚刺激性小,而且不影响其抗银屑病活性。对于较厚的皮损,可先用角质溶解剂,然后应用复方地蒽酚。当皮损消退后,酌情维持治疗。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地蒽酚0.1%、水杨酸0.3%;地蒽酚0.5%、水杨酸1.5%;地蒽酚1%、水杨酸3%。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主要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引起发红、灼热、瘙痒等症状。指甲头发可染为红褐色。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有糜烂破损者禁用。3.体癣、股癣禁用。 |
1.禁用于头面部;禁用于破损皮肤以及皮肤柔嫩、皱折部位勿用于粘膜部位。2.对地蒽酚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3.对进展期银屑病、脓疱性银屑病禁用。4.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和其它部位的黏膜。2.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3.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4.涂药后立即洗手。5.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由于皮肤敏感性的个体差异,用药期间必须密切监测刺激性并小心提高药物浓度,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应减少用药次数。如出现严重刺激症状,应停用,并向医生咨询。少数患者对地蒽酚高度敏感,故宜低浓度小面积开始。2.避免与眼睛接触,接触眼睛后能发生严重结膜炎、角膜炎或角膜浑浊。3.该药会污染衣物。4.应放在儿童不宜够着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