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463 |
国药准字Z20064110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1次)。本品最大剂量一
日不宜超过2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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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不良反应 |
(1)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
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
(2)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
有损害。
(3)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
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
(4)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
(5)偶见白细胞减少。
(6)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
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避免开车、高空作业。
(2)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肝、肾功能不全者。②脑血管病史、反复发作的
湿疹样皮疹病史、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癫
痫病史者。
(4)交叉过敏反应:对少数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后可能发
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
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
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
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金刚烷胺、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
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
不详外,均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不推荐使用。【老年患者用药】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药物过量】超量服用应严密观察副作用和中毒的发生,注意监测血压、
脉博、呼吸及体温。如服用超过8片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或胃痉挛、
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
为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疸。服药过量时应立即洗胃、催吐、大量补液利尿、酸
化尿液以增加药物排泄,并给予对乙酰氨基酚拮抗剂乙酰半胱氨酸,不得给活性
炭,因可影响解毒药的吸收;乙酰半胱氨酸首次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
用药,每4小时1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拮抗药宜早用,12小
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应给予其他对症与支持疗法。
并观察有无动作过多、惊厥、心律失常及低血压等情况,按需要分别给镇静剂、
抗惊厥剂、抗心律失常药。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