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乌鸡白凤丸 | 附子理中口服液 |
生产厂家 |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
剂型 | 丸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337 | 国药准字Z2005531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或将药丸加适量开水溶后服。[规格]每10丸重1克 | 口服,一次5毫升,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不适用于急性肠胃炎,泄泻兼有大便不畅,肛门灼热者。 3.高血压、心脏病、肾病、咳喘、浮肿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中有附子,服药后如有血压增高、头痛、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慢性肠胃炎、泄泻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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