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22 |
国药准字H20023370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2片,一日1次,睡前洗净双手及阴部,取本品置阴道前后各1片。 |
应遵医嘱服药。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2550毫克。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化学成分 |
紫珠叶,硼酸,苦参,樟脑,仙鹤草,白矾,百部,冰片,蛇床子,苯扎溴铵。 |
盐酸二甲双胍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在使用初期可能会有烧灼、疼痛现象,停药或清洗阴部后可消除。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其他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本品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中毒罕见。 |
禁忌症 |
详见说明书。 |
下列情况应禁用:1. 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2.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3. 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 造影前。4. 酗酒者。5. 严重心、肺病患者。6. 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7. 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阴道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4.未婚妇女不宜使用;已婚妇女月经期、妊娠期及阴道局部有破损者不宜使用。5.哺乳期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等不适时应停药,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注意卫生,防止重复感染。用药前应先用温开水清洗外阴;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10.建议采用仰卧位。将药品两粒分两次塞入阴道深处至少中指深度。 11.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口服本品期间,定期检查肾功能,可以减少乳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射线摄影检查前患者暂时停止口服本品。 2.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3.应激状态:在发热、、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4.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