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07 |
国药准字H2009024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9次。 |
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2岁以上的儿童剂量0.1mg/公斤,最高可达5mg/天。 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溶于100ml常用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896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口服给药。 儿童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l小时)立即服用。 成人: 成人推荐剂量为5mg/天,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 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5mg溶于100ml常用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在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改为口服给药,于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一小时)用水送服。 用于外科手术后恶心呕吐: 2mg溶于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溶液内静脉输注或缓慢静脉注射。 代谢不良者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 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盐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5mg/天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氢氧化铝140毫克,颠茄浸膏16毫克。 |
盐酸托烷司琼。化学名称:内-1H-吲哚-3-羧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辛-3-基酯盐酸盐。 |
不良反应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 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 1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便秘、眩晕、疲劳和胃肠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极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一过性血压改变或过敏反应,前者无需特殊治疗,后者经抗过敏治疗后可好转。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对盐酸托烷司琼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mg/天。 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 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本品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