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07 |
国药准字H510209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9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氢氧化铝140毫克,颠茄浸膏16毫克。 |
西咪替丁 |
不良反应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 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 1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