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718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口服,从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一日1片,连服22天,不能间断,服完等月经来后第5天继续服药。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炔诺酮0.6毫克、炔雌醇0.035毫克。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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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类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困倦、头晕、食欲缺乏。 2.突破性出血(多发生在漏服药时,必要时可每晚加服炔雌醇0.01毫克),闭经。 3.精神压抑、头痛、疲乏、体重增加、面部色素沉着。 4.肝功能损害或使肝良性腺瘤相对危险性增高。 5.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服用本品,患缺血性心脏病危险性增加。 6.可能引起高血压。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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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下列情况应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阴道有不规则出血、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深部静脉血栓、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并糖尿并高脂血并精神抑郁症及40岁以上妇女。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并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