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生产厂家 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50ml:10g
剂型 颗粒剂 注射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547 国药准字H20053877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

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

化学成分 赖氨酸磷酸氢钙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不良反应 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长期服用可致反跳性胃酸分泌增高。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禁忌症 1.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   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   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2.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慎用。   4.心室颤动者慎用。   5.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   6.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   7.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 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 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 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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