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47 |
国药准字H20123426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每次血透后推荐起始剂量是 10~20mg/kg,溶于 5一10ml注射用水中, 2~3分钟 1次静脉推注,血浆左卡尼订波谷浓度低于正常(40~50u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透后5mg/kg)。 |
化学成分 |
赖氨酸磷酸氢钙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卡尼汀,辅料为注射用水。 |
不良反应 |
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长期服用可致反跳性胃酸分泌增高。 |
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 |
禁忌症 |
1.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 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 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2.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慎用。 4.心室颤动者慎用。 5.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 6.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 7.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肠胃外治疗前,建议先测定血浆卡尼汀水平,并建议每周和每月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血生化,生命体征,血浆卡尼汀浓度(血浆游离卡尼河水平为 药品在使用前务必用眼仔细观察有无异常和变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