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玉簪清咽十五味散 | 氧氟沙星滴耳液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盒8ml |
剂型 | 散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07 | 国药准字H20083321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化学成分 | 氧氟沙星 | |
不良反应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一般症状在服用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它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儿童用药】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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