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健胃十味丸 | 肠内营养乳剂(中性口味)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Fresenius Kabi Deutschland GmbH |
规格 | 铝塑包装,30粒*2板*3小盒/盒。 | 500ml |
剂型 | 丸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国药准字J20130177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本品通过管饲或口服使用,应按照患者体重和营养状况计算每日剂量。 1.以本品为唯一营养来源的患者:患者非恶病质时,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20~25ml(约30kcal)/kg。对于恶病质患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40ml(约40~50kcal)/kg 。 2.以本品补充营养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日400~1200ml(520~1560kcal)。管饲给药时,应逐渐增加剂量,第一天的速度约为20ml/小时。以后逐日增加20ml/小时,最大滴速为100ml/小时。通过重力或泵调整输注速度。 |
化学成分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蛋白质、铬、脂肪、钼、碳水化合物、硒、纤维、维生素A、水、维生素D3、钠、维生素E、钾、维生素K1、氯、维生素B1、钙、维生素B2、镁、烟酰胺、磷、维生素B6、铁、维生素B12、锌、泛酸、铜、生物素、锰、叶酸、碘、维生素C、氟、胆碱。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输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或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以下患者禁用:胃肠张力下降、急性胰腺炎;胃肠道功能衰竭、严重消化不良或吸收不良;肠梗阻、消化道出血;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本品所含营养物质有先天性代谢障碍。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健胃十味丸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病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健胃十味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健胃十味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健胃十味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健胃十味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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