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健胃十味丸 | 消食养胃片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铝塑包装,30粒*2板*3小盒/盒。 | 每片重0.3g;每片重0.32g(薄膜衣片) |
剂型 | 丸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国药准字Z20026257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白术(麸炒)茯苓香附(醋炒)砂仁苍术(炒)厚朴(姜炙)陈皮甘草木香南山楂六曲(麸炒)麦芽(炒)藿香莱菔子(炒)枳壳(去心、麸炒),半夏曲党参(去芦)辅料为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健胃十味丸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病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健胃十味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健胃十味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健胃十味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健胃十味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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