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30 |
国药准字H22026320 |
用法用量 |
口服:3岁以下的儿童按年龄与病情每次1-2片,发烧时每4小时服1次,3岁以上酌情增加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化学成分 |
阿司匹林,苯巴比妥 |
布洛芬 |
不良反应 |
本品对肠胃有一定的刺激性,有些患儿对苯巴比妥有过敏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症 |
对阿司匹林和苯巴比妥类过敏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某些儿童应用本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