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733 |
注册证号Z20060003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7-9 22-27 1.5-2 10-12 28-32 2-2.5 |
用于口服,本品适宜在餐前30分钟用较多的凉开水送服。成人:急性病患者:每次1粒,每天3-4次。慢性病患者:每次1粒,每天2次。功能性鼻内窥镜手术后治疗:每次1粒,每日3次,3-4周以上。最后一次剂量可在晚上临睡前服用,利用夜间休息。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标准桃金娘油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本品即使在使用大剂量时亦极少发生不良反应。极个别有胃肠道不适及原有的肾结石和胆结石的移动。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和循环障碍。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胶囊不可打开或嚼破后服用。在20余年的临床应用史中只有极个别的胃肠道不适报道。本品不含糖,因而可用于糖尿病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