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泻速停颗粒 | 四神丸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山西天陆达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3g | 每袋装9克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35 | 国药准字Z14020199 |
用法用量 | 口服。六个月以下,一次1.5-3克,六个月至一岁以内,一次3-6克,一至三岁,一次6-9克,三至七岁,一次10-15克,七至十二岁,一次15-20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化学成分 | 地锦草、儿茶、乌梅、焦山楂、茯苓、白芍、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阿司帕坦。 | 肉豆蔻、补骨脂、五味子、吴茱萸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实热泄泻、腹痛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腹泻严重,有较明显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就医。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1~2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6.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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