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茶新那敏片 |
生产厂家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粒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22 | 国药准字H3102232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含氨茶碱(以无水茶碱计),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氯苯那敏。 |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多见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亦可出现心动过速、心率失常。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1 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 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 2 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 3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在停用合并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着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 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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