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氨溴特罗口服溶液 |
生产厂家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60ml |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22 | 国药准字H2018318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1.小儿(12岁以下):口服,一次2.5-15ml,一日2次。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症状明好转后可减至一次10ml,一日2-3次;对严重呼吸困难患者,最初2-3天,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盐酸氨溴索1.5毫克,盐酸克仑特罗1微克。 |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1、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痛、手颤、嗜睡、不安、头晕、失眠、四肢麻木等。 2、循环系统:偶见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过敏症:偶见过敏性皮疹,且有部分特异体质患者中,可发生全身性过敏,表现为瘙痒,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症等,此时应停药。 4、其它:偶见ALT、AST升高、倦怠胃肠不适等。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甲状腺机能亢进症,高血压、心脏疾病(心功能不全、心律不齐等)、糖尿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曾有服用β2受体激动剂导致血清钾含量降低的报道,而黄嘌呤类药物、甾体类药物及利尿剂可能加剧β2受体激动剂降低血清钾的作用,合用时应特别注意。尤其在低氧血症时,血清钾的降低对心律的影响更大,应监测血清钾。 3、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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