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 |
生产厂家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50ml:盐酸氨溴索15mg与葡萄糖2.5g | |
剂型 | 胶囊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22 | 国药准字H2004175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缓慢静脉滴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瓶,严重病例可增至每次2瓶。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瓶。2-6岁儿童:每天三次,每次1/2瓶。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1/2瓶。 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量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本品耐受性较好,偶有轻微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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