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麝香镇痛膏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43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红痒。 | |
禁忌症 | 1.孕妇及皮肤破损处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有皮肤病者慎用。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皮肤发痒或变红,应立即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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