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氨酚葡锌片 | 美感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2粒 |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561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葡萄糖酸锌70毫克,盐酸二氧丙嗪1毫克,板兰根浸膏粉25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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