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氨酚葡锌片 | 氨金黄敏颗粒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规格 | 复方制剂 |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561 | 国药准字H2004652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温水冲服。 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数: 1-3岁,10-15kg,0.5-1,一日3次; 4-6岁,16-21kg,1,一日3次; 7-9岁,22-27kg,1.5,一日3次; 10-12岁,28-32kg,2,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葡萄糖酸锌70毫克,盐酸二氧丙嗪1毫克,板兰根浸膏粉25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柠檬黄、草莓香精。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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