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氯哌丁片 | 氨酚咖那敏片 |
生产厂家 | 通化长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规格 | 10毫克 | 12片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167 | 国药准字H21023752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含盐酸氯哌丁(C20H24ClNO·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3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羧甲淀粉钠、预胶化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不良反应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驶机、车、船及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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