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829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每次5~25mg。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安贝氯铵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本品副作用较大,治疗量即可引起头痛,超剂量时可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流涎、心动过缓、出汗等症状。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支气管哮喘及肠或尿路阻塞的病人禁用,不可与颠茄类(阿托品)并用。对接受神经节阻断药美加明治疗的病人亦属禁用。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治疗重症肌无力时,应注意调整剂量。抢救重症肌无力、“肌无力危象”时,可结合肾上腺皮质激素,血浆交换疗法、人工辅助呼吸等治疗措施。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