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214 |
国药准字H11022262 |
用法用量 |
口服。从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一日1片,连服22天。服完等月经来后第5天重复服药。 |
口服。在夫妇同居前两天开始服药,每晚1片,连服10-15天不能间断。如同居超过半个月应接服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 |
化学成分 |
炔诺孕酮 300mg 炔雌醇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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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类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困倦、头晕、食欲减退。2.突破性出血(多发生在漏服药时,必要时可每晚加服炔雌醇0.01毫克),闭经。3.精神压抑、头痛、疲乏、体重增加,面部色素沉着。4.肝功能损害,或使肝良性腺瘤相对危险性增高。5.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服用本品患缺血性心脏病危险性增加。6.可能引起高血压。7.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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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 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高脂血症、脑血管意外、血管栓塞性疾病、、严重静脉曲张等)。 2 糖尿病及其它内分泌疾病。 3 乳腺、生殖器或其它器官恶性肿瘤(某些晚期癌症作姑息治疗时除外)。 4 近期患有肝、肾疾病或肝、肾功能不全。 5 精神抑郁。 6 疑似妊娠(应及时进行妊娠试验以明确诊断)。 7 过期流产。 8 诊断不明的阴道不规则出血。 9 胆囊疾病。 10 有妊娠期黄疸、瘙痒史。 11 镰状细胞贫血。 (12)对本药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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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服药期间,应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药就医。3、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4、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5、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6、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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