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片 |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
生产厂家 | 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8毫升×8毫克 | |
剂型 | 片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112 | 国药准字H20063524 |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
不良反应 |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症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2、 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3、 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4、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1) 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2)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3)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4)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5)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6)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药物过量】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它支持方法。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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