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05 |
国药准字Z4302002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两茶匙(10毫升)。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两茶匙(10毫升)。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一茶匙(5毫升)。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温开水送下。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千斤拨、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主要包括头痛、嗜睡、疲乏、口干视觉模糊、血压降低或升高、心悸、晕厥、运动机能亢进、肝功能改变、黄疸、肝炎、肝坏死、脱发、癫痫发作、乳房肿大、多形性红斑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对肝功能受损者,本品的清除率减少,故应减低剂量,可按隔日10mg服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但孕妇须慎用。本品及代谢物均可进入乳汁,哺乳妇应用本品需十分谨慎,服药期宜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患者用药】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药物过量】逾量中毒时,如患者清醒可予催吐。可用生理盐水洗胃,并给予活性炭吸附药物。也可考虑用盐类泻药(硫酸钠)以阻止药物在肠道吸收。血液透析不能使本品消除,腹膜透析能否使本品消除尚未明确。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带下清稀、无臭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