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咖酚散 | 万特力 |
生产厂家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Kowa Company Ltd. Fuji Factory |
规格 | 35g | |
剂型 | 散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493 | 注册证号H2013022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咖啡因 | 吲哚美辛凝胶每支含吲哚美辛0.35克与l-薄荷醇1.05克,辅料为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羟丙甲基纤维素290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料,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00,苯甲醇,二异丙基已二酸,异丙醇。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下列患者禁止使用:对本品过敏者;有哮喘病史者。 2.下列部位禁止使用:眼部周围、粘膜等;湿疹、斑疹、伤口部位。 3.禁止长期连续使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1.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2.11岁以上儿童应在成人监督指导下使用。 3.未满11岁儿童请勿使用。 4.注意不要让吲哚美辛凝胶进入眼睛。万一不慎进入眼部,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清洗。情况严重时,应到眼科就诊。 5.吲哚美辛凝胶仅限于外用,不可内服。 6.每周的使用量不可超过50克。 7.请勿用透气型差的塑料布等裹覆涂药部位。 8.吲哚美辛凝胶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请将吲哚美辛凝胶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请勿放入其它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 3.为避免容器变形,请勿长时间存放于车中等高温处。容器变形易造成海绵部分脱落和溶液外泄,故注意保管。 4.请勿用沾有吲哚美辛凝胶的手接触眼睛等粘膜部位。 5.如衣服或被褥沾到吲哚美辛凝胶,应尽快用水或者洗涤剂清洗。 6.请勿与眼睛、装饰用金属类、化纤类的衣服、塑料类、底板以及家具类等接触,以及引起性质改变。 7.请勿靠近火源。 8.超过有效期(见外包装及瓶体)的产品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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