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493 |
国药准字H2102072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直肠给药。按图将塑料硬片从下端缺口处撕开,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轻轻塞入肛门约2厘米处,一次50毫克,一日50~100毫克。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咖啡因 |
吲哚美辛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眩晕、困倦等。 2 造血系统反应: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 3 皮肤过敏反应:瘙痒、荨麻疹、结节性红斑等。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哺乳妇女和14岁以下小儿,有活动性肠道病灶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禁用。 2 老人、癫痫、帕金森病或情绪、精神障碍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丙磺舒可使吲哚美辛的血浆浓度增高,两药合用时需减少吲哚美辛的用量。 2 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以免降低吲哚美辛的疗效。 3 对某些患者能减弱速尿的促尿酸钠排出及降压作用,如两药同时使用,应密切注意速尿疗效。 4 同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应观察凝血酶时间的改变。 5 本品不宜长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