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93 |
国药准字H3202414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成人常用量 口服1抗风湿:每次0.3~0.6g,依病情轻重每天服3~4次;2镇痛(轻至中等度疼痛或痛经):每次0.15~0.3g,每4~6小时一次。成人一日最大限量为3.2g。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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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分为非诺洛芬钙 |
不良反应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胃肠道症状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烧心、便秘、消化不良等。严重者可有胃溃疡、出血和穿孔;2其他有头痛、头晕、困倦、下肢浮肿。偶有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有时肝酶可以一过性升高;3过敏性皮疹、皮肤搔痒亦有发生。 |
禁忌症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该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3阿司匹林及其它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诱发的哮喘、鼻炎、风疹等患者禁用该药。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6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 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请立即停药就医;
8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出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对诊断的干扰:(1)因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出血时间可延长:(2)本品可使血钾浓度增高;(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本品可影响血T3的测定结果(假性升高)。3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