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 妇科千金片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支 | 0.32克×18片×4板 |
剂型 | 溶液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国药准字Z43020027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温开水送下。 |
化学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 千斤拨、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
不良反应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带下清稀、无臭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