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骨力胶囊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0.3g*12s*2板/盒 | 40ml/瓶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661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规格]每粒装0.3克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淫羊藿、狗脊、威灵仙、木瓜、牛膝、姜黄、补骨脂、党参、葛根。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
禁忌症 | 儿童、孕妇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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