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酮康唑乳膏 | 水杨酸苯甲酸松油搽剂 |
生产厂家 |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修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5g:0.3g | 尚不明确。 |
剂型 | 膏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93 | 国药准字H21023374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2次。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治疗2~4周;手足癣连续使用4~6周。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十四酸异丙酯、十六醇、十八醇、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无水亚硫酸钠和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 |
不良反应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避免接触眼睛。 3.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4.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5. 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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